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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青塘高中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托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州青塘高中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托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建筑屋顶面积约2万平方米,装机容量约为1.78MWp。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为满足高中暑期师生上课、军训等需求,屋面防水工程必须在2026年7月底完成,光伏项目在2026年10月上旬前完成并网发电。合同能源管理期限至2037年8月。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时间:/至2026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 开标室261-3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是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后下载磋商文件。
2、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线、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备份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通过邮寄方式递交。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需要参加现场响应和开标,在线投标响应(“政府采购云平台()”)。
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及《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2026-07-04 01: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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