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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绿电直连新政支持分布式光伏通过集中汇流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

2026年7月8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
通知对绿电直连、绿电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进行优化整合,统一按照绿电直连模式管理。在适用条件方面,明确提出支持分布式光伏通过集中汇流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吸纳其他新建负荷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在源荷匹配方面,要求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比例上限不超过20%。通知同时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分类管理、实施程序、价格机制及考核退出等要求。
2026-07-15 13: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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